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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整体氛围不是诡异,而是“焦虑”,甚至这种特别的“铅黄电影”,特意要把狂躁和破毁拍给观众看. 在我看来,剧情略有点扯淡,譬如不符常理的数脚步,开头逃跑女孩在门口不符逻辑的行为,其实多少让这部片子两头沉甸,中间空空. 但在美术设计上,颇借未来主义的创意构建了一个极其特别的场景,这在70年代的电影实在少见. 虽然打光今日看来略显粗硬,但也颇有想法,值得一瞻. 从完整度上来说,这片子有许多粗糙之处,但还是值得恐怖片爱好者一看吧. 警察和记者这一大棒子人太滑稽可笑了. 警长和市长为了自己的升迁,故意放走Earl,宣称罪犯逃走了,为了搜捕闹得「满城风雨」;记者们一个个为了抢头条疯狂地在新闻室内外跑进跑出,中间那段一群人逼问Hildy和妓女问Earl的下落简直是在活脱脱地讽刺. 话说最后结尾了Burns还在各种耍滑头不让Hildy走,可见是真的好基友了,真像大家说的「我以为他已经和伯恩斯结婚了,而且是永远不会离婚的那种」.
吉姆(连姆·尼森 Liam Neeson 饰)曾经是为了海军陆战队卖命的神射手,退休之后,他来到了位于亚利桑那州边境的一座牧场之中,过起了离群索居的生活. 一场意外中,吉姆目睹了一位名叫罗莎(特蕾莎·鲁伊斯 Teresa Ruiz 饰)的年轻母亲遭到墨西哥毒贩追杀的场面,临死之前,罗莎将自己年仅11岁的儿子米格尔(雅各布·佩雷斯 Jacob Perez 饰)托付给了吉姆. 吉姆决定带着米格尔前往芝加哥,在那里,生活着米格尔其他的家人们,在此过程中,一向无牵无挂独善其身的吉姆和米格尔之间产生了真挚的亲情. 旅途遥远,除了要照顾年幼的米格尔外,吉姆还必须应对在身后紧追不舍的毒贩们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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